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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院关于“五一”节期间学生安全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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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我们希望同学们在欢度“五一”长假的时候,注意安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为此,提醒大家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我院
“五·一”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51日—7日放假。428日、429日照常上班(上课),58日起正常上班(上课),其中:428日(周六)补57日(周一)课;429日(周日)补54日(周五)课。假前不得提前离校,假末注意提前购票,按时返校。
2
、节日期间注意安全用电,外出前关掉所有用电器及电源。在宿舍里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茶壶、电热锅等违章电器、其他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及蜡烛等明火,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3
、提高防盗意识,外出前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安置,寝室内不宜存放现金,银行存款务必使用个人密码。如发现可疑情况,请告知管理服务室或保安值勤点(保卫处88229110,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88229197)。学院安排总值班,地点:行政楼104室;值班电话:88229010(兼FAX)。分院也安排值老师,值班地点:石麟大楼603902-2室,电话:8822953888229505

4、严禁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和校外人员,不酗酒、不赌博。如有亲朋好友来校住宿,请同学们到26幢管理室办理入住手续。

5、不提倡组织集体出游,禁止个人以中介形式组织集体出游。外出活动要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遵守《信息分院关于加强学生外出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再次强调:外出活动要把自己的去向告知老师和同学,旅途中与家人、同学保持联系,外出时带些晕车、止痛、止泻及防蚊虫叮咬的药水;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乘坐交通工具和在外住宿时注意防盗;与陌生人交往时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上当;注意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自己食品卫生安全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讲究公德,不破坏公共财物,不要到情况不明、客观条件不具备又没有专业人员指导的地点旅游;严禁个人单独行动,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未经开发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格遵守旅游景点的各项安全规定;禁止野外游泳;禁止野外用火。

6430 日前,班导师要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并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和寝室大扫除,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整洁的节日。各班要认真做好本班学生在校离校的详细登记和统计工作,请各班班长将《学生在校离校登记表》于429下午5点之前交周春晓老师处(石麟大楼603室)。请在57晚上6点前清查学生到校情况,班长于晚上630分前将《“五·一”假期学生返校情况上报表》交至周春晓老师处。联系电话:88229538,(600+13685828195

7、目前正值期中考试,班导师要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复习迎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即将举行,请同学们加紧准备。

预祝各位同学旅途平安、假期愉快!

信息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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