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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院关于评选200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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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院关于评选200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毕业班:

按学院《关于评选2006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分院将在200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比例评选出29位省级优秀毕业生。现将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程序

1200636-7日,分院初评省优毕业生、提交分院领导讨论确定公示名单;

2200538-10日,初评名单在分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2006311-13日,初评人员填写相关表格;

42006314,初评名单报学院学生处。

二、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2、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优秀的学习成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一、二等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被初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毕业前受到学院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或达不到毕业要求,或不能取得学位证书的,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5、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优毕业生(初评)中产生。

6、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历年获奖等级、获奖次数和政治面貌、平时表现进行择优评选。计分方法如下:

获一、二、三等奖学金1次分别计753分,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1次计3分,最后按累计分值的高低依次评选优秀毕业生,适当考虑班级间的平衡。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下列次序优先考虑: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发表学术类论文、获学科竞赛市级三等以上奖项,2、学生党员,3、获得校级及以上其他奖项,4、主要学生干部。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者优先。

三、 信息分院200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4%,按专业分别评选,名额出现空缺时,可由其他专业学生填补。初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被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另行补报。

信息分院2006届毕业生总数为719人,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29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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