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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经费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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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经费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学生活动经费合理有效使用,使我学院团委、学生会经费管理规范化、合理化、透明化以及公开化。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发票管理 
1.入帐报销发票必须是正式发票,收据等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2.上报发票背面必须按统一规格,标明各项物品的数量与单价,由经手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及部门,签名手续完备; 
3.办公室将各项开支以电子版形式汇总存档,在换届时做好交接。 
二、报销审批
1.公用物品(如荣誉证书,笔记本,水笔等)均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部门不必另行购买;
2.如有特殊情况,各部门需临时购物,而数量较小者,提前通知各分管副主席或办公室主任后方可自行购买,结束后及时将正式发票交于办公室入账报销;
3.各部门大型活动需活动经费,必须在活动前一周由各部负责人填写《单项活动经费预算表》经团委副书记或各分管副主席核实签字,由办公室主任报团委书记批准后方可采购,开销经费一般先由各部门垫付;活动结束一周内须整理好各种正式发票与经费申报表(经团委副书记或各分管副主席核实签字)一并上交,由办公室主任报团委书记审核后给予报销;
4.采购过程中公交车票可酌情报销(如无特殊情况,打的费不得报销),车票背面须有使用者签名,并注明采购日期、部门;
5.一切学生活动开支必须严格按预算经费内进行,尽量做到节约开销。 
三、其它
1.经费预算要认真负责,防止浪费现象滋生;采购时尽量考虑成本,做到节约;
2.经费审报一律杜绝多报,假报,乱报现象,凡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
以自动离职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团委、学生会

OO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