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团支部推荐,各党支部研究,信息学院党委审查,确定李俊超等3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请署真实姓名。
公示7天,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
联系方式:
张维雅老师,办公电话:0574-88229551;电子邮箱:zwy@nit.zju.edu.cn。
蒋鹏涛老师,办公电话:0574-88229582;电子邮箱:jiangpengtao@nit.zju.edu.cn。
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