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传播立德树人的正能量,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学生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自觉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
2.表现突出,能发挥学生党员“政治思想上的先进作用、业务学习上的表率作用、班团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社会活动中的骨干作用、校园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六大作用)。
3.中共正式党员,2015年度党员考核“优秀”。
二、评选名额
不超过10名。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支部评选推荐(12月16日前):在支部党员年终考核和广泛发动宣传的基础上,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人数不少于2名。候选人填写《信息学院“十佳学生党员”推荐表》,于12月16日前交到总支,联系人:王常青,电子版发送到cqw@nit.net.cn。
2.党总支审核(12月18日前):在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总支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
3.评选展示(12月18日前):召开“十佳学生党员”现场评选会,候选人以PPT的方式进行展示,时间6分钟以内,内容应结合学生党员实际,展示学生党员“六大作用”发挥情况和其他先进性表现情况等。评选采取教师评委和学生代表评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表彰(12月23日前):结合候选人得票情况并提交党总支讨论,确定“十佳学生党员”人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三天,并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和纪念品。
信息学院党总支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