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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清风和韵”廉政作品征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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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建党90华诞,全面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学院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学院纪委办公室决定开展“清风和韵”反腐倡廉诗歌、书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参加对象
全院师生均可投稿。
二、征稿要求
1.作品主题:作品应以“清风和韵”为题材,反映反腐倡廉主题思想与内容,要求意境深远、艺术性好、警示作用强,兼教育性与艺术性为一体。
2.作品形式:作品形式包括诗歌和书法。诗歌要求是不超过200行的现代新诗一首或一组,适宜朗诵;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8cm),草书、篆书应附释文。
3.其他要求: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注明作者姓名、部门(分院班级)和联系方式。
三、征稿时间及收件地址
征稿从3月30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收件地址:学院纪委办公室(行政楼708室)
四、奖项设置
诗歌、书法二组分开评奖。每组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获奖作品参加学院“献礼院庆10周年书画作品展览”,其中诗歌类获奖作品推荐参加宁波市教育系统廉政诗歌朗诵选拔赛。
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广泛动员、踊跃参加,组织好本单位的作品征集选送工作。
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