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群团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信息学院关于开展“十佳党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点击量: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传播立德树人正能量,激励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信息学院决定开展“十佳党员”的评选,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符合“四讲四有”党员标准,能发挥学生党员政治思想上的先进作用、业务学习上的表率作用、班团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社会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优良学风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3.关爱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进取;治学严谨,成绩优良,获得参评学年各类校设个人奖学金;

4.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二)选择性条件

参评学生需同时符合任意两项选择性条件:

1.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表现突出,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2.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3.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科技发明专利或实质性开展创业实践;

5.参加省级以上艺术或体育竞赛、汇演并取得优异成绩;

6.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7.担任学生干部,甘于奉献、成绩显著;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二、评选名额

各支部按照党员人数的15%的比例进行推荐(可以四舍五入)。

三、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10月24日前):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学生党支部和班级为单位进行基层推荐。拟推荐人选填写《信息学院“十佳党员”申报表》、《信息学院“十佳党员”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以支部为单位于10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402237927@qq.com

2.学院审核(10月27日前)对各支部上报名单进行评议审核,并择优推荐至学校参加“党员之星”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把“十佳党员”评选作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在学生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探索学生先进典型培育的工作机制。

2.各支部在进行推荐与审核时,要重点考察学生党员“六大作用”的发挥情况和其在“党员责任区”、学风建设、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尤其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用发挥情况,并认真作出拟推荐人员排序。

3.要充分发挥并运用评选结果,做好典型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发挥朋辈影响和帮扶,在学生群体中营造积极向上,爱党爱国的优良氛围,并形成一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骨干力量。

信息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