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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毕业生因参加重修考试延期住宿申请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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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学校要求,2013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时间622-625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离寝手续时间也为622-625日。对因参加重修考试625日后延迟离校的同学请618日(周二)17:00前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毕业生延期住宿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工办(石麟901-2办理延迟离校申请,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21幢楼下公寓部李老师处)办理住宿手续,公寓管理中心将另行安排集中住宿,参加重修考试的最晚住宿截止时间为710日,其他特殊原因的最晚住宿截止时间为630日。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13613

附件下载:《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毕业生延期住宿申请表》.doc

信息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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