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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班导师、班导师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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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班导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综合评价班导师的工作情况,配齐配强新生班导师,充分发挥班导师助理在传、帮、带方面的作用,现将2022-2023学年班导师、班导师助理考核及2023级新生班导师、班导师助理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导师考核

1.考核时段

2022年9月-2023年8月

2.考核对象

(1)本科生班导师。如遇学年内人员调整,工作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可不参加考核,评优基数不予计算。

(2)研究生班导师。研究生班导师指学院已经明确为研究生班导师,并按照班导师管理的。虽然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但未明确为研究生班导师的科研秘书、辅导员等不按照班导师考核。

3.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别是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20%。评选优秀的计算基数为本学院所有参加考核的总数。

4.考核依据

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宁理学〔2022〕51号)、《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班导师工作考核细则》》(理工信科〔2022〕51号)文件执行。

5.考核组织

班导师考核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考核优秀的班导师依据文件规定授予“优秀班导师”荣誉。

二、班导师助理考核

班导师助理考核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管理办法(宁理学〔2022〕8号)》执行。

三、结果备案

请各位班导师7月30日前将附件1自评表、附件2考核表发至邮箱24369680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