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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2025年修订版)
发布日期: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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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生个性化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学院自2016级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2020修订版已实施5年,为更好地适应学院发展,对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再次修订如下。

一、实施原则

1.本科生导师制是信息学院本科生学习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须认真对待。学生根据专业背景、导师研究方向及个人的特长、爱好等因素选择导师,通过双向选择机制,确定导师。

2.每位学生必须且只可选择1名导师,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后25%的至少1人、特色班学生最多4人。

3.本科生导师制指导周期为3年(特色班为3.5年),师生指导关系自大二开始(特色班自大一下学期开始)直至学生毕业为止。

二、学生适用对象及任务

1.适用对象:信息学院各专业本科生,专升本学生除外。

2.学生任务:

(1)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在导师指导下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和实践训练计划。

(2)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等各类项目,培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

(3)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认真完成导师布置的阅读、调研、实验等任务,积极参与导师组织的课题组会议等活动。

(4)主动与导师保持联系:定期与导师沟通面聊,通过电话或线上平台与导师保持联系,及时反馈学习、科研和生活中的问题。

三、导师任职条件及职责

1.任职条件:学院正式在编教职工,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人师表,富有创新精神,关心热爱学生。

2.工作职责:

(1)学业指导: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学习计划指导、毕业设计指导以及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

(2)科研指导: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训练和创新实践,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3)职业规划: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方向,提供职业规划建议,协助学生进行实习和就业准备。

(4)定期沟通:每学期至少与学生进行6次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和思想状况。

四、实施步骤

1.师生双向选择:学院发布导师信息,学生自主选择导师,导师确定学生,学院公布师生指导关系确认名单。为保障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效果,师生名单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经原指导教师和现指导教师双方同意后,可办理导师变更事宜。

2.开展指导工作:导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指导计划,开展指导工作。

3.指导过程管理:导师应定期指导学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因材施教,确保学生按期完成任务内容,并记录《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记录本》,每学期初提交学院检查。

五、其他

本修订版自2024级本科生导师制开始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特此通知。请各系(中心)遵照执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