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风险预警、抽查及追责制度》(浙大宁理科[2022]80号)文件精神及科研处相关工作要求,各学院需依据本学院制定的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完成1-3月科研经费的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学院科研经费自查说明:
1、自查时间:学院自查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周五),相关文件和表单详见附件。
2、自查路径:教师本人根据自身科研经费情况,全面细致自查并请重点关注项目经费的结转、项目结题及合同合规性及负面清单的具体条目,请下载自查表打印签字后纸质版反馈学院。
联系人:陈雨晴,办公地点:石麟904,联系:0574-88130026。
附件:2025年第一季度科研经费自查附件(点击下载)
【学校通知链接】
科研处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2025年第一季度)
https://nnews.nbt.edu.cn/_s2/00/9d/c5a131229/page.psp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