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学生心理朋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朋辈群体在心理健康教育自助互助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成效,学院组织开展“优秀心灵使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安全教育部成员。
二、参评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学兼优,积极向上。2024年至今未受到违纪处分,未有纪律处分未解除情况;
2.在心理岗位工作两学期及以上且本学期仍然在岗;
3.按照要求参加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系列培训或心理干部培训;
4.热爱学生心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助学校或学院积极开展各项心理活动,工作有思路、有特色、有成效;
5.关心关注同学,能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及时有效地进行朋辈心理关怀。
三、评选比例
学院层面:评选人数不超过学院心理学生干部总数的10%。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心理干部自愿向学院提交申请,请于5月26日前将《“优秀心灵使者”申请表》(附件1)、《“优秀心灵使者”评选汇总表》(附件2)及活动照片、事迹简介PPT或工作视频集锦等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xxgb9012@163.com,申请表纸质版同一时间上交至石麟902徐老师处。
2.学院评选: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评选,并择优推荐到学校。
3.评选公示:学院对“优秀心灵使者”名单进行公示,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4.平台展示:学院通过公众号等平台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灵使者”进行展示,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优秀的同学可推荐参与“全国高校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徐老师,电话:88229538。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