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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期末及2017年第三学期、暑假有关事项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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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实验中心、学工办、教务办:

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假期有关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期末、第三学期和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2日-6月29日。为保证期末考试正常进行,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监考流程规定履行监考职责。若学生举报或巡视人员发现监考人员失职,经核实,对监考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有关期末考试、考查工作应严格按教务处的有关通知执行。

二、根据校历安排,第三学期时间为 6月30日至7月16日。第三学期教学、招生工作安排按学校教务部的有关通知执行。6月30日至7月16日(双休日正常休息)全校正常上班。7月17日至7月27日(双休日正常休息),每天安排管理服务岗或实验岗人员1人在校正常上班,确保第三学期教学、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值班人员每天下午15:00前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学院情况,值班名单请见信息学院网站。

三、根据校历安排,教职工暑假轮休时间安排在7月28日至9月14日。请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做好假期前后有关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校的须到学院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教职工在9月1-3日学校2017级本科新生报到期间正常上班,教职工9月15日(星期五)开始上班,请各位教职工上午到学院办公室签到。9月16-17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9月2日(星期六)2017级本科新生报到注册,9月3-16日2017级本科新生体检及军训,9月16日 (星期六)2017级专升本新生报到注册,9月16-17日全校老生注 册报到、学年总结,9月16-20日,学生补考,9月18日(星期一) 全校学生开始上课,与浙大联培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浙大有关通知执行。

四、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办公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组织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和防失密事件等各项措施。学院将于放假前组织安全检查。

五、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参加第三学期教学、暑期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及集训、科研项目学生(含研究生)的安全管理措施。有第三学期教学任务或带学生社会实践、开展集训、做项目的教师是相关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领学生做科研的教师要按照科研用房规定确保安全,要切实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务必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学生的主题会议,强调实验室、实训室、学生寝室等用电、用网、用水的相关安全规定以及其它涉及交通、饮食、降温防暑等安全措施。带学生外出社会实践的教师要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六、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仍需开放使用的办公场所、实验实训场所和机房等,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人离断电、断水、关锁门窗,防止发生财物失窃和火灾、漏水事故。各办公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等场所钥匙要确定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需妥善存放科研、文秘材料和印章,防止失密、失窃事件发生;上述场所严禁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在假期要加强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暑期高温时的防爆、防自燃和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暑期防台、抗台和应对其它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窗户外侧不要放置花盆、拖把等物品。

七、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组织和参与非法宗教及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假期出国(境)的,要事先告知学院。教职工要维护好学院和自身形象,不参与赌博,不出入不合身份的场所。

八、暑假期间,学院安排管理服务岗或实验岗人员值班(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期除外),逢周一值班人员在校值班,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其他时间确保值班人员联络畅通。值班名单请见信息学院网站。

九、暑假期间,请全体教职工保持手机畅通,确保信息能得到及时传递。如遇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