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规定,决定将拟转正的13名同志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和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2日起到6月8日止,共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受理电话。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联系电话:0574-88229582
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