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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企合作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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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一)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企合作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是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强我院各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基地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科学组织,精心建设,严格管理,不断提升基地建设水平,进一步推动学院教学科研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二条 管理体制与职责

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负责,各系所、各部门要配合、支持基地的建设与发展。

(一)学院成立基地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系所、实验中心、各基地主要负责人参加,其主要职责是:

1.审核各基地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对基地发展方向和改革决策提出指导性意见。

2.指导、监督和推进基地建设与改革,检查基地的教学效果和培养质量。

3.筹措基地建设经费并监督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4.组织基地建设项目和方案的筛选与审定。

5.研究解决基地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基地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基地负责人的汇报,协调学校各部门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第三条 教学改革与创新

(一)充分发挥基地在学院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把基地建设成为有特色的教学研究中心、教学改革中心,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全面提高和发展。通过加强教学研究、校企合作,不断推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将企业和产业发展的最新成果及时吸收到教学过程中;大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不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努力改革考核考试方法;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吸纳企业人员直接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课程内容革新;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实践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才培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高度重视、积极培养基地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基地要以培养优秀的创新型应用人才为目标,积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特别要重视学生创新意识和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学科竞赛和企业实践。基地每年要拨出专款,专门用于奖励基地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切实抓好学生实践实习工作,努力提高基地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教学管理

(一)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基地实行双导师制度,企业工程师和学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1个导师指导的同届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学习和参与企业实践予以指导和联系落实。

(二)认真贯彻“因材施教”和“优材优教”的原则。基地导师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针对学生的特点进行具体指导。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向学生提供交通补贴、优才奖励。

(三)努力为基地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条件。高标准、高起点地加强基地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鼓励学生尽早进入教师的科学研究领域。每学年应为基地学生安排不少于6场学术讲座或行业讲座。

(四)建立毕业生信息跟踪调查制度,及时了解、获取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

第五条 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采取基地使用、学院审核的管理办法。经费按基地项目分别单独列卡,设立经费专户,由基地负责人或建设项目组掌管使用,主管副院长签字。

(二)基地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与实习基地的建设,骨干教师的培训,外出与企业交流调研,企业家讲课讲座,学生专项教学强化训练等。基地经费的报销按照财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检查总结

对基地实行学年检查总结、两年一次评估以及项目完成验收制度。学院每学年对基地建设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基地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