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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转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第一期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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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组: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创〔2020〕150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受理对象

本次受理申报的为2025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数及各学院分配名额详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5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数及各学院名额预分配情况》。

(一)总体要求

1.申报项目对象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考虑到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以2023级、2022级学生为主。要求各申报项目自行组成优势互补、学科专业交叉、团结协作的创新与创业团队。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一般为4-10人,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申报立项单位,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3名。

2.申报项目要求

(1)必须是未在往年“国创计划”“省新苗计划”立项的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按照国创训练项目推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省赛)成绩的原则,立项项目成果形成后须参加创新大赛。

(二)申报项目类型

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增强项目成果转化,提高我校学生参加国家级大赛的能力,双创训练计划试行学术类和竞赛类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优秀项目的竞争力。

1.竞争性选拔机制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术类)立项40项,按照预分配制,在本通知发布同期,根据各学院情况立项分配。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竞赛类)立项20项,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统筹,从2025年创新大赛校赛前20名中产生设立,结题参照学术类结题标准执行。

(3)如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竞赛类)项目和学术类项目重叠,则该项目可获得双倍资助。

(4)如学院有竞赛类项目和学术类项目重叠1项,则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给该学院奖励增加学术类立项名额1项,相关奖励增加经费补充拨付。

2.申报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

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结题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内容须包含:项目概述,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研究内容、方法,项目实施过程或研究日记,项目创新点,项目成果与应用前景,财务执行情况,研究的不足和挑战,项目总结与展望。字数在5000字以上),创新训练成果佐证材料(含发表论文、专利或比赛省级以上奖项)

(2)创业训练项目

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结题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内容须包含:执行摘要、项目概述、产品或服务、可行性(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运营与管理、财务规划、风险评估与对策),创业训练总结报告(内容须包含:创业训练项目概述,团队成员分工与合作情况,创业训练主要内容,项目进程安排,项目成果,财务执行情况,创业训练中的问题与挑战,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创业训练收获与体会,未来展望。字数在5000字以上),创业训练成果佐证材料(含发表论文、专利或比赛省级以上奖项等)。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结题须提交:创业项目实施总结(内容须包含:创业实践项目概述,团队成员分工与合作情况,项目运营管理,项目成果和效益,财务执行情况,创业实践中的问题与挑战,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创业实践的收获与体会,未来展望。字数在5000字以上),成果佐证材料:创业实践项目注册成立公司的相关法律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2.申报材料要求

各项目团队按照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申报表,报送至学院,各学院应组织成立项目立项答辩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的项目申报和项目立项答辩以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做好现场答辩记录,各学院组织项目立项答辩时间和地点需提前一周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报备,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安排校内已参加培训的创业导师参与项目立项答辩环节,各学院项目立项评审结果须以排名的形式进行公示。

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国创项目立项必须1:3上报,各学院国创项目立项之外的项目列为校级和院级立项培育项目,校级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详见附件,具体申报结题等要求按照国创项目立项结题要求进行,校级项目立项经费由各学院根据学院情况给予支持。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做好项目申报立项答辩、排名公示等工作,国创项目和省新苗项目立项不能同时立项。

每个项目报送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一份(电子版)和申报答辩PPT一份(电子版)。

学院报送材料包括: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项目公示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项目经费管理

1.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创〔2020〕150号)执行,学校根据各学院国创立项情况将项目经费下达到各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经费中,由各学院分管领导和指导教师负责监管项目经费的使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术类)立项经费为5000元/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竞赛类)立项经费为5000元/项。如竞赛类项目与学术类项目重合,则该项目立项经费奖励性叠加后可达10000元/项。

3.校级立项项目经费由各学院根据学院情况给予支持。

4.学校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等过程管理,对于立项后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根据情况进行整改、撤销立项和撤销经费等处理。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

各项目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由学院汇总材料后经答辩、评审及学院公示后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项目公示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信息学院学术部联系邮箱,纸质版提交至学术部联系人。各项目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周五)16:00。

学院联系人:蒋鹏涛

联系电话:88229538

电子邮箱:jiangpengtao@nbt.edu.cn

学术部联系人:张丽婷

联系电话:17805840313

电子邮箱:2303583488@qq.com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材料要求.zip

附件2:2025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名额预分配及经费预分配安排.xlsx

信息学院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