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风险预警、抽查及追责制度》(浙大宁理科[2022]80号)文件精神及科研处相关工作要求,请各位老师按照学院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完成4-9月科研经费的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学院科研经费自查说明:
1、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周五),相关文件和表单详见附件。
2、自查路径:教师本人根据自身科研经费情况,全面细致自查并请重点关注项目经费的结转、项目结题及合同合规性及负面清单的具体条目,请下载自查表打印签字后纸质版反馈学院。
联系人:陈雨晴,办公地点:通用楼206,联系:0574-88130026。
附件: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