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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2026年第一季度)
发布日期: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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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风险预警、抽查及追责制度》(浙大宁理科[2022]80号)文件精神及科研处相关工作要求,请各位老师按照学院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科研经费的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学院科研经费自查说明:

     1、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026414

     2、自查路径:教师本人根据自身科研经费情况,全面细致自查并请重点关注项目经费的结转、项目结题及合同合规性及负面清单的具体条目,请下载自查表打印签字后纸质版反馈学院。

     联系人:陈雨晴,办公地点:通用楼204,联系:0574-88130026

     附件: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5日